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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深圳医院医生被拘事件:那些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时间:2018-04-15 00:00来源:健康饮食 作者:在线人生 点击:

2018年4月13日下午,港大深圳医院妇科出现停诊,6名医生因为无法接受警方对同事的处理结果,情绪激动拒绝出诊。经医院紧急安抚劝解后,妇科门诊于下午4点恢复正常。

这几名医生停诊的直接原因,是2018年4月12日警方下达了对该院王医生的处罚通知:王医生因为涉嫌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

这件事情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也耗费了巨大的行政资源。据悉:有政协委员认为:从视频看,事情不是单纯的医生殴打对方,对方也有殴打医生行为。单方面处理医生并不合理。目前当地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正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督促其对案件进一步核实,对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公安部门表态立即开始复核,预期今明两天将有进一步回应。

出事的港大医院,一时间成了帮助医生维权的典型,被很多自媒体众口一词的赞扬。但我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对此有些不同看法。

这起事件其实不大,这起不大的事件发展到现在医生被拘留这个程度。港大深圳医院换一种方式处理或许是另外一种结果。

再复盘这件事情之前,我先讲讲发生在深圳另外一个医院的类似事件,以及该医院领导的处理方式。以方便大家和港大医院的这起事件进行对比。

别人家的院长

在不久前,深圳某医院,一名患儿家长因为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内心烦躁,一急之下伸手拔掉了电脑插线。

当事护士是个身高一米八的猛男,他一怒之下,没有叫保安和警察。而是飞身串到分诊台桌子上,居高临下把家长扑倒在地,幸而及时被人拉开,无人受伤。

在这里我提醒诸位同行:在临床碰到扰乱医疗秩序行为,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叫保安,但绝不可采取尤其不可首先主动采取暴力攻击行为。因为这样会将你在法律上置于极其不利的境地。

至于法律合理不合理,不在今天讨论范围。

这位护士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惹下了大麻烦,警方明确告知:如果双方不能和解,护士肯定会被拘留。

医院领导在得知此事后,首先对护士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让他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积极和患方进行沟通,让护士主动为自己的不冷静行为向家属道歉,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对方存在的问题。

事情最终处理结果,是护士赔偿对方两千元后和解。

我知道很多同行可能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但我可以明确告诉诸位:这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医院能争取的最好结果。

如果医院也采取港大深圳医院这种做法的话,那护士有极大概率因为无法和对方和解而被拘留。而一旦在人生履历中留下违法拘留的污点,这名护士会用自己的整个人生会为这次冲动付出惨痛代价。

还有一次,也是类似情况。该院一名男护士在被语言攻击后情绪失控冲上去将对方痛打,导致对方鼻梁骨骨折鼻中隔移位。医院在警方帮助下经过艰苦调解工作,最终以护士支付13万赔偿达成和解。这13万医院垫付,护士以后在医院工作期间慢慢还。

好了,有这两个事件做对比,我们复盘一下港大深圳医院事件。

各执一词的冲突经过

关于冲突发生的经过,目前双方各执一词:

事后港大深圳医院发布声明称:

患者严某到该院妇科就诊,其男友高某无视妇科诊室“男宾止步”的警示,擅自进入妇科诊室并要求医生复述患者病情,因不从医生劝其离开诊室的要求而拿出手机对医生进行录音录像。当事人王医生为制止其继续拍摄,并要求其删除所录视频而发生争执,进而发展到推搡、拉扯,甚至肢体冲突。

患者男友高某则对媒体称

当时,诊室外的提示器叫到他女朋友的号后,其女友进入诊室就诊。但随后有护士大声喊某某过了号,其中就有他女朋友的名字。为了搞清楚情况,他前去分诊台进行询问。在分诊台护士的建议下,他前去询问医生具体情况,诊室号也是护士告诉他的。

高先生表示,在进入诊室时先敲了门,确认没有其他女性患者后才进入的。进入诊室的过程中,他没有受到任何人阻拦。在交流时,刚开始医生态度很好,但后来就有些不耐烦了,态度比较生硬。 他于是掏出手机称要把该医生的行为拍下来发到网上,两人遂发生口角。出诊室后,医生发现高先生仍在拍摄,返身回来抢夺手机。遂发生冲突。

双方各执一词,从目前警方处理结果看,警方调查后明显是更多的接受了高某一方的说法。

港大深圳医院和警方观点

别看港大深圳医院气势汹汹,然而,在对王医生责任的认定上,双方态度并无明显不同,差别只是对于高某责任的认定。

港大深圳医院的态度是:王医生有错,高某也有错。不能只处分王医生,也应该处分高某。

而警方态度是:王医生有错,患者没有过错或者没有足以被处罚的过错。

那些赞扬港大深圳医院“主动为医生维权”的人似乎忘了:首先大公无私地做实了王医生责任并对王医生进行追责处分公开批评的,恰恰是港大深圳医院自己。

冲突发生在3月15日,港大深圳医院在3月17日发声明称:

医院对患者违反医院就诊规则和《病人约章》,无视医院患者隐私保护措施,擅自拍摄医生的不当行为予以谴责; 同时医院认为,医生在维护病人权益及就医秩序责任同时,必须保持专业。作为医护专业人员,尤其应该理智控制情绪,避免过激行为。医院暴力零容忍不仅指向患者及家属,同样适用于医护人员,医院尊重警方调查结论和事件依法处理,同时将启动对当事医生的纪律聆讯调查,及开展更多医患沟通培训。

在纪律聆讯后,医院暂停了王医生的临床职务。

不仅如此,因为医院对此事处理引起了医院很多职工的不满。该院院长3月23号在本院公众号发布了致王医生的公开信,声情并茂词采华丽的再次批评了王医生的错误:

“假如我是你,处于事件发生之初,我一定会跟你一样全力维护就医秩序和病人隐私,坚持违规闯男士禁区的亲属需离开妇科诊室,以避免影响其它患者,侵犯女性尊严;

假如我是你,面对病人家属随意录像挑衅,我会保持专业,于镜头前表明立场:一、妇科诊室为男士禁区,任何男士闯入已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侵犯患者隐私及女性尊严; 二、按照本院《病人约章》,未经批准任何人士不得在本院进行拍照、录像,在妇科门诊摄录就更是严重违规。

假如我是你,在病人家属不断录像及拒绝删除录像之际,我不争吵,不拉扯,更不推撞,我会将之交由保安和公安依法处理。

假如我是你……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切的假如虽不能改变冲突已发生的事实,但有助各方反思。医患和谐,双方有责。医院声明已表明立场,隐私毋侵犯,暴力零容忍,医患共守。医者格言:毋伤害!我们理解你维护规则的热情,也要求你面对挑衅谨守专业操守。相信是非得失,自有公断;各负其责,当属本份。”

注意这句:各负其责,当属本份。意思大概就是:你丫活该。

昨天,在医院出现职工集体停诊事件后,医院发布了新的声明,声明中再次明确承认了王医生的错误和宣示了医院的大公无私:

“事件发生后,本院即对当事人王医生进行纪律聆讯调查,并暂停其临床职务。但本院不能接受高某在事件中无承担任何责任却提出巨额索赔要求。”

看明白没有?

港大深圳医院再次公开承认医生有严重过错,而自己已经大公无私的进行了处理。

声明中医院也没有对王医生被拘留一事提出反对和质疑。医院不能接受的,仅仅是“高某在事件中无承担任何责任却提出巨额索赔要求”。

这个声明,是在自己医院医生停诊抗议那一天发的。

据说,今天港大深圳医院领导强硬要求警方放人。

早干什么去了?

我的看法

1.我不能认同警方关于高某无责的观点。

双方对冲突发生的经过表述差别很大,鉴于室内没有监控,可能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有一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高某进入了妇科诊室,而诊室门口明确写着“男宾止步”的警示。

即使没有警示,一个成年男性应该清楚的明白男性进入妇科诊室是一件严重不妥的行为。即使医生忍着反感没有第一时间让其离开,但这种行为引起医生的反感厌恶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换句话说,即使真如高某所说是医生态度不好引起的冲突,那么医生的态度不好也是其擅入妇科诊室的行为导致的。在医生要求其离开诊室后,其不仅不离开还在妇科诊室录像,并拒绝删除。

即使诊室内没有其他患者,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妥的。而其拍摄行为,更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行为。双方后期的冲突,也是因为高某拒绝删除所拍视频引发的。

说一千道一万,整个事件,是高某本身一系列的不当行为引发的。即使其进入妇科诊室属于无心之错,在医生告知妇科诊室男士禁止入内要求其离开后其拒绝离开并拍摄视频挑衅的行为,已经属于寻衅滋事。

不对高某进行处理,这事儿是说不过去的。在高某并未明显受伤且有责任情况下,对王医生的拘留处理是否过重也并非没有可商榷之处。

2.我不认同医院对此事的处理。

实话实说,这件事情,其实是一起很小的冲突,他不应该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不应该占用如此巨大的行政和司法资源。

中国比这严重的冲突多了去了,还真没几个发展到这种程度的。

一个有良心的医院,在处理此类事情的时候,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员工的利益。

在这起事件中,在警方尚未定性的前提下,医院首先给予了王医生暂停临床工作这样极其严厉的处分。

如果医院认为王医生没有太大责任,就不应该给这样的处分。

而如果医院认为王医生有很大责任,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再去以发声明“严厉谴责”等方式去激化矛盾,而是应该努力促成和解。

医院说:对方提出赔偿80万,开除王医生,公开赔礼道歉的要求,医院无法答应。

当然无法答应,可是,不答应这些条件就真的无法和解?

开条件自然是狮子大张口,但对方应该也很清楚:一旦和解失败走法律程序,别说80万,自己8分钱都拿不到。

和解谈判要求主管领导必须放下身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之以法,诱之以利。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最终达成一致。开口索价百万最后以几千块了结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就目前资料而言,在这起事件中,我没有看到医院为促成双方和解,最大限度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医生利益做出足够的努力,只看到他们“严厉谴责”本该争取和解的对方。只看到他们在医生被拘留后马后炮的“强烈要求警方放人”。

这事发展到这一步,很大程度上是港大深圳医院领导因为傲慢和缺乏对内地医生的袍泽之情而错判了形式。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多次向港大医院通报情况。但港大医院认为,此次事件是由高某违规闯入妇科诊室,扰乱单位秩序,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和解失败的原因,恐怕不仅仅在高某一方。

王医生被拘留以后,愤怒的医院职工停诊抗议,医院领导才如梦初醒。发出了“本院不能接受高某在事件中无承担任何责任却提出巨额索赔要求”的声明。

我真没见过哪个医院院领导能把事情搞砸到这个程度。我也很难想象香港医院领导在自己医生碰到类似事件的时候,也会反应如此的迟钝麻木,要等自己医生进了拘留所自己员工停诊抗议了才如梦初醒。

幸运的是,在多方努力下,案件已经进入复核程序。我们期待事情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但是,一个残酷的事实是:如果警方确有王医生动手打人的证据,恐怕很难改变警方对王医生的处理决定,即使我个人觉得可以商榷,裁量权毕竟属于警方。只要警方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事,我们无论内心情愿与否,都必须尊重警方的权威。

毕竟,依法治国是我们一直孜孜以求的。

也许,事情最终结局是这样子的:对高某追加处罚,但是王医生的处罚予以维持或略有减轻提前释放。

按照港大深圳医院自己的话说:各负其责,当属本份。

这是一个对当事人最糟糕的处理结果,拘留是个很糟糕的事情,这个违法记录,王医生要带一辈子。

这件事情,既有客观原因,也有王医生自己的问题。但是,如果他碰到的是文章开始提到的那种院领导,我觉得,他有很大的机会得到一个更好的结果。

和解的时机和窗口,是被谁浪费和挥霍了呢?

什么才是好的领导?

是那些说着狠话硬话博得无知者满堂喝彩,用自己傲慢和狂妄把自己员工送进拘留所的领导?

还是那放下自己的身段,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医生,全心全意在法律框架内为袍泽争取最大限度利益的领导?

我选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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